根据国家林业局《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和《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的规定,现将经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林木品种(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林木品种有异议,可向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571-86949294,87770564;传真:0571-86040742
附件:2019年度浙江省林木品种初审结果
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