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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业创新、兴林富民”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浙林办办〔2008〕25号


2008-05-07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为了深入开展省委统一部署的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全省林业系统正在进行的“创业创新、兴林富民”大讨论,经研究决定,举办“创业创新、兴林富民”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创业创新、兴林富民”为主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林业实际,联系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林业发展实践和各自的工作实践,交流探讨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牢牢把握建设生态文明这一首要任务,强化推进生态建设的新理念;紧紧围绕兴林富民这一重要目标,拓展林农增收致富的新渠道;认真履行维护生态安全这一基本职责,探索加强资源保护的新办法;始终坚持改革创新这一指导方针,明确深化林业改革的新思路;切实按照转变发展方式这一内在要求,提出改善林业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新举措。

    二、征文对象

    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广大党员、干部。

    三、征文时间

    2008年4月23日至6月30日。

    四、评比奖励

    本次主题征文活动将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0篇,授予获奖者荣誉证书并发给奖金。

    五、征文要求

    征文应是“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创业创新、兴林富民”大讨论中撰写的。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视角独到、文字精炼,具有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字数控制在1500至3000字左右。字迹端正,用方格稿纸誉写或打印成册,亦可网上传送。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投寄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26号省林业厅机关党委,邮编:310020;E-mail:86438774@163.com。

    希望各级林业部门重视这次主题征文活动,认真组织、充分发动所属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创业创新、兴林富民” 征文活动 通知
发布机构: 省林业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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