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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 重要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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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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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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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党〔2005〕19号
(2005年8月19日)
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的建设的表率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省林业厅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抓住根本、围绕中心、强化基础、务实创新”,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思想建设
1、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要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要在抓住精髓,围绕主题,坚持核心,把握本质上下功夫。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努力成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学、带头用,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成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模范。
2、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创新学习载体,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定和分层次组织干部培训教育的要求,明确学习内容,健全学习制度。厅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6次12天,每次学习明确一个主题,确定一位中心发言人,获得一次学习成果,充分发挥中心组在理论学习中的表率作用。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着力抓好处级干部每年一次的理论培训。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好机关党员干部平时的理论学习和每年一次的集中轮训。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全国干部学习读本》为基本内容,围绕党建和业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学习,定期或不定期选送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头脑,拓宽党员干部的知识面。开展读书活动,撰写读书笔记,建立学习台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之一。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坚持教育与管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紧密联系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要针对机关特点,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活动,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和全民健身活动纲要,大力改善机关文化、体育活动的设施设备条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业余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三、组织建设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机关党组织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要听取党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凡是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要坚决服从和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上提出或申明保留,但在行动上不能有违反集体决定的行为。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正确处理好班长与班子成员的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和维护集体领导,又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通报分管工作情况。
5、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厅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严把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使用关,按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厅直机关党委书记由厅党组成员或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并选好配强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人选必须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职满两届的,要进行交流。
6、努力提高机关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机关党支部书记应由处(室、局)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努力工作,把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厅直机关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完善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要对支部工作与处(室、局)业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7、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机关党组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积极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认真推行发展党员的“票决制”和“公示制”,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的活力。
8、高度重视机关统战和工青妇工作。帮助民主党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物色、培养和举荐党外干部,切实做好机关统战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合作,支持他们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要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机关工会要大力开展“职工之家”的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在2007年年底前达到上级工会的规定要求。要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把共青团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机关团委要适应时代要求和青年特点,以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为主线,积极探索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机关妇委会要积极推进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配合人事部门抓好对女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选拔工作,不断增强妇女工作的活力。
四、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9、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党组织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着重解决机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切实抓好整改。积极探索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机制。
10、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公示通报制度。厅党组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3]77号)规定,吸收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研究有关全局性重要工作和党的建设等内容的会议;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职能。
11、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坚持和完善机关反腐败领导体制,进一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处室局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大力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规范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和程序。切实抓好建立机关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继续大力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厅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加强领导
厅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的专题汇报,经常研究解决机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厅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职责和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结构,把政治强、人品好、业务熟、作风正、有能力,群众信任,热爱党务工作的人选拔到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并加强干部交流,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厅机关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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