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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要闻 省内林业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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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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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2 |
为规范本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评价规则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提高监督检验工作的有效性,根据《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质监〔2007〕1号)文件,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承担主编了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及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的修订。
7月14日,来自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林产品质量检测站、浙江省地板协会、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衢州市方圆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的专家以及企业代表等对混凝土模版用胶合产品及强化木地板产品的评价规则进行了认真研讨,对评价规则主编单位在有关产品标准更新、评价规则则制(修)定的背景以及编制说明,专家们就两个产品评价规则在技术内容的设置上,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提出了部分修改建议。最后,通过热烈讨论,专家一致同意通过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及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的评审。专家们认为:浙江林产品质量检测站长期承担人造板、地板等竹木板材类产品检验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检验、分析和标准制定水平,本次制修订评价规则的两类产品,也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很有必要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是重点关注产品。评价规则的完善必将对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判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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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来源: 本网讯 |
| 新闻提供单位: 质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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