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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国华  厅  长
  陈国富  副厅长
 邢最荣  副厅长
  叶胜荣  副厅长
  祁  宏  副厅长
  吴 鸿  副厅长
   杨荣伟  纪检组长
        、监察专员
 
  组织机构政务公开  

一、 办 公 室


(一)服务对象:

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县林业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人员。

(二)服务内容与标准:

1、综合协调。协助厅领导掌握综合情况,组织并参与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当好厅领导的参谋;做好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好与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之间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林业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

2、文秘信息。拟写和修改厅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综合性会议文件、有关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及时、准确地做好厅公文核稿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采集、编发、报送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全省林业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做好督查工作,及时向领导反馈督查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整理保管厅机关档案,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对厅直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承担机要文件的登记、送批、传阅、交办、督办与保管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3、林业宣传。组织编制全省林业宣传工作计划;指导全省林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性重大林业宣传活动的开展;发布新闻。

4、涉外事务。根据上级和本厅有关规定,做好外事出访申办和外事接待工作。

5、来信来访。做好有关林业事务的来信受理和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6、收发文印。做好印章保管和使用工作;做好外来文件、信函、材料的接收、登记,厅文件、材料、函电的印制、编号、封发转运,收文的送批、登记和机要通讯工作。

7、后勤保障。指导和管理厅机关房管、基建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厅机关日常接待事务。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服务程序:

1、综合协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厅领导提供综合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做好厅领导决策的组织实施、计划安排、跟踪督查、沟通协调工作。

2、文秘信息工作。厅发文件一般由业务处室拟稿,办公室负责审核登记报厅领导审签(以办公室名义发文的由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印发。收文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办理。对重要文件、上级领导的批示件、紧急公文、涉及两个以上处室业务的公文等,提出拟办意见,报厅领导审批,并及时转交有关处室、单位办理。及时收集全省林业信息,编发厅本级的信息刊物,为厅领导和全省林业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做好信息专报工作,重要信息不漏报。负责拟制厅长办公会议、厅务会议纪要,并按要求时限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厅长办公会议、厅务会议和厅领导反馈情况。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送厅领导批示,并交有关部门办理,及时给予答复。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保管、保密、利用、借阅等工作。按保密有关规定做好机密文件的拆阅、登记、保管和处理工作。

3、林业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拟定年度宣传计划、方案,审核有关宣传业务的文稿。围绕各个时期的林业中心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性重大林业宣传活动,联系新闻宣传单位, 提供采访报道线索和稿件,组织记者采访报道林业, 发布新闻 ;办好中国绿色时报浙江记者站。

4、涉外事务。提出厅年度外事工作计划,交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做好出访组团的审核、报批等各项服务工作。视来宾规格,按规定提出内宾、外宾接待的具体方案,报厅领导同意后,按照方案和标准予以接待。

5、信访处理。对群众来信按登记、呈批、转办、交办的程序进行。对厅领导批示的信件,及时转办、催办、慎重答复。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问清情况,解答疑问,做好工作。难以把握的政策性问题,商请业务处室解答处理。重要来访事项及时向厅领导报告,按厅领导意见办理。

6、公文收发及文印工作。用厅印章发文必须经厅领导审批,用办公室印章必须经办公室领导审批。收、发及印制文稿,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办理。

(四)服务时限:

1、在领导决策前,全面收集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决策后,组织实施,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决策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厅领导反馈。

2、快速、优质地保证公文制发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正常运转。凡急件和重要来文,按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其他文件经厅领导签发后2天内发出。需提出拟办意见的来文,收到文件2日内提出处理意见;信息刊物编发、信息专报报送按年度计划进行;档案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来信来访工作做到认真受理,妥善处置;外事工作按计划进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答复。

3、林业宣传工作按年度计划和厅领导要求实施。

联系电话: ( 0571 ) 86438792、86438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