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浙委[2007]51号),及时部署、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2002年提出重温“两个务必”要求、2004年倡导求真务实之风以后,去年年初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今年年初又提出了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一重大问题,提出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时俱进地培育新的良好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积极成效。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厅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作风、树好形象,切实解决那些妨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优良的党风是党的先进性的外在表现。集中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把我厅的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不断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三、目标要求
注重深化认识,使全厅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注重解决突出问题,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注重建章立制,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注重统筹兼顾,通过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注重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注重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
四、主要内容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不愿学、不善学,理性思维不强和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虚报浮夸,急功近利、追名逐利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领导干部我行我素、独断专行和少数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各行其是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领导干部荣辱不分、情趣低级,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问题。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大兴学习之风。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适应、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和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
(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办事公开制度。
(三)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认真清理检查评比达标活动,执行许可证制度,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出现新的变相项目。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切实精简各类文件。深入其层、深入实际,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多同普通群众、基层干部、先进模范、专家学者交朋友,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林业基层站所服务意识,在林业基层站所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创建“群众满意林业站所”,促进林业基层站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制订和修改有关制度,实行定点管理,执行经费标准,减少接待用车,简化公务礼仪。不在机场、车站、码头和省际边界组织公务迎送活动,不搞层层陪同,不送土特产。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中午就餐不饮酒,推行自助餐或便餐、快餐。
(五)严格按规定建设办公用房。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
(六)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用公款相互请吃、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用公款信用卡私人刷卡消费。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切实压缩行政费用开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五、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大局着眼、小处入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2007年2月-4月)。
1、2月26日至3月10日,厅党组召开全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同志作动员部署。各处室各单位及时传达贯彻。
2、3月1日,制定《浙江省林业厅“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3、3月1日至3月20日,由厅领导带队,组织百名干部下基层,搞调研、知民情、促造林,并征求各地对我厅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3月1日至4月30日,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结合实际,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读本,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
5、3月1日至12月,利用网络、板报、墙报、简报、信息等载体,做好宣传工作,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6、3月1日至12月,开展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7、3月26日,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有关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文件和读本。
8、3月30日,召开全厅“作风建设年”活动报告会,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同志作报告,部分处室、直属单位领导作大会交流。
9、4月5日,组织全厅机关干部赴长兴参观新四军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10、4月10日,结合省里统一组织的“改进作风大讨论”、厅里组织的“和谐社会与林业发展大讨论”活动,举办全省林业系统“弘扬新风正气,建设和谐林业”演讲比赛。
11、4月20日,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党的作风建设”专题报告。
12、4月20日至4月30日,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回检查各处室各单位学习和活动情况。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2007年5月-8月)。
1、5月8日至5月31日,由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和回收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6月1日至30日,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各个方面查找问题。
3、6月15日,召开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问题。
4、7月1日至20日,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征集、查找出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报告给厅党组,反馈给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5、7月20日至8月31日,各处室各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的始终。落实整改责任,并在浙江林业网和《浙江林业》杂志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8月12日至12月,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明查暗访,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07年9月-12月)。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把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与时俱进地改进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在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年底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大会和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要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廉政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成领导干部日常的实际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后,厅党组将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厅党组成立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邢最荣同志,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组长、省监察厅驻省林业厅监察专员杨荣伟同志担任,成员由机关党委、人教处、办公室、监察专员办等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做到目标明、要求高、措施实。各级领导班子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抓,什么问题突出就抓什么问题,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好表率。要认真处理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整合载体、搞好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在搞好结合上下功夫,形成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的整体合力。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水平;要与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要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转化为领导干部的自律行为,真正做到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要与党的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
(四)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真正解决问题,重在实践,重在实效,重在群众满意,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顺利有效开展。我厅专门设立监督电话:(0571)86438823、86438745,接受全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厅党组将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今年的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
今年底,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