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林地基础设施建设
6.1 森林保护设施
6.1.1 林火阻隔道
6.1.1.1 一般规定
特殊保护地区外围,重点保护地区和一般保护地区内应建设林火阻隔通道,形成完整的阻隔网络体系。阻隔道分为防火线、防火林带等几种类型。防火阻隔道必须纵横交错,互相连接,形成封闭网状(网眼)。一般林区的网眼面积为1667~3000hm2,重点防火部位为100~500 hm2,人工幼林为15~100 hm2。
6.1.1.2 防火线
6.1.1.2.1 生土带
a) 林内生土带:在森林集中分布区内开设,分防火干线和防火隔离线。防火线宽度应根据林火环境、可燃物特性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为可能林火高度的2~3倍或立木高度的1.5倍以上。
b) 林缘生土带:在森林边缘,与荒山荒地、果园和农田农地等可燃物较多地类的毗连处开设,宽度30~50m。
6.1.1.2.2 道路防火线
林区道路两侧清理可燃物形成防火线,宽度一般为5~7m;坡地上侧为3~4m,下侧为2~3m。在林区铁路两侧灌木、杂草繁茂地带,一侧宽度30~50m。
6.1.1.2.3 天然防火线
顺小河流、溪流、山脊两侧清理可燃地被物,形成有效宽度的防火线。
6.1.1.3 生物防火林带
生物防火林带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营造:
a) 选择耐火性强、不易燃烧、蔓延的树种营造防火林带,并尽可能与主风方向垂直设置;
b) 防火林带宽度根据地形、地势、气候等林火环境和可燃物特性等综合确定,通常为防火线的1~2倍;
c) 防火林带最好为多层次结构的阔叶混交林,并达到最大郁闭度,以增强防火性能。
6.1.2 了望塔(台)
一般以了望半径10~20km,且有1/3的塔间重叠观测区,设置一个了望台,并配置必要的观测、通信和记录设备。
6.1.3 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森林植物检疫设施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设实验室、标本室,以及必须的测报、检疫仪器设备,药品库,资料档案室,防治器械和交通工具。
6.2 营林基础设施
6.2.1 林区道路
特殊保护地区内严禁修建林道,重点保护地区内一般不修建等级公路。林区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加以补充,尽量沿防火线或林班线修建,大面积森林内的道路,应设主干线和支线形成林区道路网。具体执行LYJ 104。
6.2.2 良种基地和种苗繁育设施
在种子园、母树林和标准化苗圃,应配套建设种子库、实验室、培养室、种子晒场,以及排灌、环境(光、湿、温)控制等生产性或辅助生产性设施与设备。
6.2.3 森林物候气象设施
森林物候气象站配有地面气象观测场,观测发布气象因子、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林区气候资源相应的各种仪器设备及通讯、交通工具;设办公室、值班室、资料档案室、备品库、森林(苗木)物候观测样地及物候观测设施设备。
7 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
7.1 建档要求
7.1.1 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是生态公益林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库。是了解建设过程,制订建设措施,分析建设成效,监测和评价建设效果和预测动态变化趋势的基本依据。
7.1.2 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以经营小班为基础单元逐级建档。全省建立统一的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格式、数据、标准由省林业局统一制定。全省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专机负责档案管理并定期审计。
7.1.3 根据生态公益林的具体要求,建立永久性的标准地,连续记载经营管理活动和林木生长情况,定位观测某些环境指标及景观指标的变化情况。
7.1.4 生态公益林技术档案由经营单位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以备查用。
7.2 主要档案材料
7.2.1 档案分类
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分为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两类。技术档案包括资源档案、经营档案等。管理档案包括财务档案、制度法规档案和权益档案等。
7.2.2 主要建档材料
7.2.2.1 森林资源档案:包括生态公益林的区划、规划、设计等技术资料及全部属性数据、图形数据资料;森林资源调查和复查资料;地方森林资源监测资料;检查期内历年统计年报表、统计台帐等森林资源更新资料。
7.2.2.2 森林经营档案:包括生态公益林设计文件、图表;生态公益林各经营阶段(管护、抚育、改造、更新、利用)全部建设过程的技术资料;病虫害、森林火灾、乱砍滥伐调查资料;施工或作业检查验收情况,各工序用工量及投资情况以及各种科学研究资料等。
7.2.2.3 财务档案:包括经济投入与支出、补偿与收益等。
7.2.2.4 制度法规档案:包括生态公益林建设法规与规章、规定与制度等管理档案;施工单位、权属、施工日期;施工与监理、监督、评估的组织、管理与结果报告等。
7.2.2.5 权益档案:包括经营体制、产权与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等各类合同契约、林权台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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